欢迎来到icp许可证证代办理!
信阳
切换分站
免费发布信息
信息分类
商标被恶意抢注了,该怎么办
  • 地址:高新 美年广场    
    • 联系人:
    • 电话:****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icp许可证证代办理提醒您:让你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均有骗子嫌疑,不要轻易相信。
  • 信息详情

  商标被恶意抢注了,该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了,该怎么办?如何证明别人是恶意抢注?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措施撤掉对方的商标。分时间段有两种办法,公告期异议。公告期结束以后可以提争议撤销。但是抢注有一定的判定条件。有可能是巧合申请的相同商标。一起来看看吧。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上述便是为您整理的“商标被恶意抢注了,该怎么办”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拨打→←获得一对一服务咨询服务。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icp许可证证代办理看到的,谢谢!

  • 您可能感兴趣
查看更多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